企业与经销商应以求同存异为原则 避免套路条款
热水器企业与经销商在合作伊始要签订"经销协议"类合同,用于规范双方在合作中的行为,有的还附加了特殊约定。但实际操作中通常弃之不用,一旦发生问题,需要按合同约定处理时,其中一方可能会产生不满情绪,觉得小题大做。这种现象在热水器行业内是比较普遍的。无论是热水器厂家还是商家,在合作前一定要切实统一思想,正确认识合作的重要性,双方以协议为框架,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谅解。只有这样,才可保证在合作期间,双方都重视并履行基本的行为规范,规避后期发生各类矛盾,甚至是对人不对事的误解。由于热水器企业与经销商双方的从业经验、经济背景、职业素质、文化水平等都有差异,因此以"求同存异"为原则制定合作文本,不走形式的套路条款,才可真正避免合约形同虚设,才能让合作双方走的更远。
产、销配套结合 体现合作意识
实际合作过程中,热水器厂家与市场行进节奏完全配套的情况并不多见,产、销间长期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,企业也在矛盾中不断的成熟、成长,是比较正常的现象。表象为或供不应求,生产周期较长,客户不满意、经销商不满意;或订单不足、产能浪费、增加管理难度,老板不满意等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定要保持热水器厂家和市场间的信息及时互通,并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性。一些热水器企业没把握住这个基本原则,或传递不准确信息、或有意传递虚假信息、或没及时传递信息,由于信息误导造成经销商和客户间的矛盾升级。客户不满意,形成纠纷;经销商不满意,萌生退意。所以,无论热水器厂家有任何异动,一定要提前通知经销商,应及时、准确、真实地让经销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,便于其与客户做好沟通,与公司一起化解危机和矛盾,真正体现合作意识,共同担当风险。
统一经营理念 增强市场竞争力
很多热水器企业在招商过程中没有把握"统一经营理念"这一原则,只要达到招进来的目的,定了货就好。其实,这只是完成了招商工作的一部分,也是最简单的一部分,没有将招商工作做彻底。没有思想和经营理念的交流,合作的基础是不牢固的。签约合作之前要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:统一经营理念。只有理念统一了,才可保证合约条款的正确履行;才能保证厂、商行动的一致性,在市场上才能有真正的竞争力;理念统一了,也有助于解决厂、商合作过程中的各类摩擦,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向同一个目标迈进,双方成功的概率就会很高;理念统一了,合作才能持续有效。
说到底,热水器企业与广大经销商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,谋求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。这就需要热水器企业与经销商精诚合作,统一经营理念,才可让双方走得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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